集团公司召开4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集团公司召开4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
发布日期:2021-4-2 21:54:15 |
2021年4月1日上午,集团公司4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在第一事业部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部召开。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各基层单位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部长及公司安全生产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各单位其余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郝志强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公安厅执法办案中心项目(第一事业部土建项目、第四工程公司装饰项目、第五工程公司安装项目)、第一工程公司国科大材料能源学院项目、第九工程公司潇河国际会展中心南组团项目、总承包公司太原卫生学校新校项目分别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及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房地产事业部汇报了翔建·御景华府二期项目交房进展情况;第四工程公司交流汇报了2020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对3月份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4月份工作进行安排。
郝志强要求,各单位要紧跟当前快速发展的节奏,各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抵制“只动嘴”的工作陋习,发扬既能“迈开腿”又能“上了手”的工作精神,从现场生产要素的组织到具体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自身工作能力,展现自身工作成果;要高度重视各类文件的传达、落实,保证及时性、有效性,同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文件中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各方面工作要求;加强内业资料的规范性,项目的各项资料要与施工现场实际进展情况同步,要不断提升项目基础管理工作。
裴卓非强调,各单位各层级要高度重视项目各项管理工作,要下决心狠抓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项目综合管理能力;要在新形势新格局下要不断调整工作方式,迅速采取符合当前发展趋势的运营策略,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综合考虑各项问题,实现高效稳定可持续发展,确保各项目标、指标任务如期完成;推荐为“培优扶强”的五家单位要从合同额、承揽任务、营业收入、利润率等方面提前谋划,要通过改变观念、转变思想,不断提到自身的技术能力、质量能力、经营能力、现场文明等方面实现高品质发展,持续稳步提升集团公司对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对项目服务的能力,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力度,确保项目高标准、高水平有序组织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