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统一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时间:2014年03月04日
来源: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收备案办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对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以及搭车收费、搭车审批的行为进行整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意见》明确,要按照法律法规统一全省办理条件,将要件“菜单”化,清理各地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编制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办理要件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编制标准用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意见》规定,对大型的、技术难度大的或者专业性强的工程,允许容缺预审,可办理单项施工许可证。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时,可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仅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即可办理。

此外,《意见》要求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等前置条件的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收备案的办理时限从目前的3个~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