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新建筑不建蓄水池不予审批

时间:2014年03月04日
来源: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拟规定新建筑不建蓄水池不予审批

发布日期:2012-8-15

来源:新京报 作者:饶沛

记者8月14日从北京市水务部门了解到,目前市水务部门正与市规划部门制订政策,要求新建建筑必须建蓄水池等雨洪利用设施,否则项目不予审批通过。

小区规划时须含蓄水池

北京市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中,对新建小区建蓄水池等雨洪利用设施只有要求,但不具备强制性。为加强全市雨洪利用设施的推广,市水务部门正在与市规划部门联合制订相关政策,其中拟规定,新建建筑在提交规划方案时,必须规划蓄水池等雨洪利用设施,否则不予审批通过。

北京市节水管理中心主任李会安介绍,此前媒体报道的封闭式雨水收集池每立方米奖励500元,是过去北京市曾经用过的一个标准。目前,市节水管理中心正在制订新的奖励办法。

“奖励会分市区两级,其中市级的奖励,会由市水务局进行认定和奖励,区级政府也会对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建筑给予奖励。”李会安表示。

建设标准由排水量决定

李会安说,对于建筑物建蓄水池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建设标准,并不是单纯按建筑物占地大小决定的,而是根据其降雨时产生的径流来决定的:“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排水量来决定。有的小区很大,但是绿地很多,下雨的时候很多雨水都下渗到地下了,从地面流到市政排水管网的雨水很少,这样的小区就不用建设很大的蓄水池。而如果相反,小区地面硬化得很厉害,下雨时路面就会产生很大的径流,那就需要建设比较大的蓄水池。”

现状

法规不强制配建蓄水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但对于蓄水池等设施的建设标准无具体规定。《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也表示,绿地、道路应当建设低草坪、渗水地面,使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但也没有强制性,仅为“应当”与“鼓励”。

全市今年建230处集雨点

今年全市将新建蓄雨池、人工湖、下凹式绿地等集雨工程230处。再加上目前已有的800余处,年内全市将拥有蓄水池等雨洪利用设施上千处。

今年,市区将新建130处雨水利用工程,农村将建100处雨洪集蓄利用工程,城区铺设透水砖15万平方米,全市新增雨洪综合利用能力1500万立方米。

2001年起,全市开始建设雨洪利用工程,目前城镇共建设雨水利用工程808处,分布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园、居民社区和大、中、小学校。

主要的集雨方式包括铺设透水路面砖、建下凹式绿地、修建蓄水池等,将雨水收集并储存起来,供绿地浇灌、小区景观、洗车、冲厕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