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构建建筑行业预防腐败工作新机制
河北构建建筑行业预防腐败工作新机制 |
发布日期:2012-8-30 |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李亚莉 河北省把建筑行业预防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建筑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该省在近日制定的《全省建筑市场领域2012年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中强调,要紧紧围绕廉政风险防控的“十个环节”开展工作,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科学防控,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对重点环节,采取重点防范,动态监控,加快构建监督惩处防控新机制。 按照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惩治并重的原则;以制度为本,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的两项基本原则,该省针对权力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确定了三大防控重点。一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审批环节上,不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审批,审查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企业当符合条件企业审批,收受行政相对人好处;或故意刁难相对人。二是在对建筑业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和市场行为的现场检查环节上,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办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如实记录上报,而是有意包庇隐瞒;或借监督检查之名,吃拿卡要。三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上,滥用职权,把不具备备案条件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备案,或对具备备案条件的工程以种种理由拖延备案、不予备案。同时要求要认真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并从加强预防腐败教育、完善预防腐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施动态监控等五方面制定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该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实施廉政情况检查,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备案管理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行政权力行使环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加切实有效的具体防控措施,建立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同时,建立建筑行业权力运行的警示教育、制度落实、管理监控长效机制,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即,实施“起点”监控,所有风险权力从一开始行使就要纳入监控范围;行使高等级风险权力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召开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实施“过程”监控,公开风险权力实施的责任、流程、目标、时限、状态和结果,把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实施“结果”监控,落实管理目标,根据权力运行情况,对监控管理过程进行自我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以此,加快构建监督惩处防控新机制,为全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