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太原: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
发布日期:2011-7-22 |
来源: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厅网站 今年,太原市提出“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全市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25个城中村改造现已全部启动,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建城区范围内和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城中村改造目标。 太原市共有城中村154个,2003年开始启动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村民转户工作已全部完成,65个村挂牌成立社区居委会,10个村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改制工作,118个村完成集体土地测量,40个村完成了部分集体土地转用、征收工作,91个村的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19个村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已批准,65个村改造用地范围已划定,44个村改造建设方案已获批准。 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的原则,太原市实行统一编制方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引资、统一整村拆除、统一建设安置的模式,整体推进“五个转变”,即:村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社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城中村转为城市现代化文明社区。 为了确保这一任务的完成,太原市建立了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组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学习西安经验,采取集中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认的方式,进一步加快手续办理。如:太原市国土局简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缩短农用地转征时限,转征地报批时间缩短了88个工作日。 城中村改造在加大招商引资方面多有亮点:杨家堡村与山西恒实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改造协议,完成了村改居、集体经济改制以及土地转用、挂牌出让等工作;新村与葛洲坝集团海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改造框架协议,该集团计划投资50亿元至70亿元打造城市北部的“星河湾”。 此外,太原市明确指出,村民自愿、补偿合理、整村拆除、思路清晰的村才能列入改造计划;未经批准、不实施旧村整村拆除的,一律不得擅自进行改造;对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以城中村改造名义违法建设、违规出售的城中村项目,坚决叫停,严厉查处。 |